米脂县斌丞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米脂县斌丞图书馆
占地面积
3700㎡
成立时间
1948年
藏品数量
10万余册
开放时间
08:00~17: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银州镇南大街45号

基本介绍

米脂县斌丞图书馆于1948年,为纪念我国卓越的教育家、民主运动活动家、伟大的爱国者和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杜斌丞先生,经周恩来副主席提议,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建立。(杜斌丞,陕西米脂人,生于1888年5月,1917年毕业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47年在西安慷慨就义。)

展厅展馆

图书馆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 平方米,院内建有图书大楼(四层)、杜斌丞纪念馆、多功能报告厅以及其他附属建筑,其中大楼内设有自然科学阅览室、社会科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参考咨询室、展厅以及其它设施。

馆藏实力

图书馆内现藏文献总量十万余册(件),其中含古籍四千余册,且特别珍藏毛主席、彭德怀等国家领导人为杜斌丞敬献的挽联挽词以及名人学者珍贵字画二百余幅。我馆常年免费开放,节假日不闭馆,每年开展讲座,举办展览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 、申办条件

凡16周岁以上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 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根据本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2、少儿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3、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阅保证金100元,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可以办理。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35天。

三 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卡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米脂县斌丞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 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办证时间: 周一:下午:14:00—17:00

周二至周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4:00—17:00

办证地点:借阅室

文献借阅须知

一、本室文献实行免证阅览,持本人读者证可办理文献外借手续。

二、每次限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4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加14天计算)。逾期未还,中文图书每册每天须缴纳逾期费0.10元。

三、老年读者(65周岁以上)、残疾读者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35天。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借阅证和委托人证明。

四、请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撕页、污损、勾划、题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违者按“米脂县斌丞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制度”处理。

五、借阅时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应向工作人员申明,由工作人员做技术处理。还书时若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上述赔偿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六、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图书利用率,每位读者一次取阅图书不超过2册,并请在本室阅览。阅后需要归架图书,请放在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七、期刊、珍贵地方文献、过期文献以及特藏文献仅供查阅,不予外借。

八、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饮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等通讯设施请置于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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